



柳州市:四项安排 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召开后,柳州市纪委根据会议精神迅速做出四项工作安排,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
一是第一时间将会议情况向市委书记汇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通报市纪委监察委机关相关部室。二是市纪委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室逐条对照研究中纪委领导指出的六个方面问题,拟定相应整改措施,制定《柳州市贯彻落实全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暨第一次工作例会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察委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研究制定本县区整改落实措施。三是要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于3月13日起,迅速开展七个方面的工作:1.复核一批督办件;2.直查直办一批重点案件;3.通报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4.梳理督办一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约谈一批领导干部;6.抽查一批扶贫领域资金落实;7.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和整改。四是近期召开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对照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开展三项工作。(市纪委)
柳城县:“三个查找” 找准问题结症
3月13日下午,柳城县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各室主任,县纪委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余洪枚在会上提出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全县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三个对照”为参照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切实履行职责,以“三个查找”为坐标找准问题症结,加强问题线索排查,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全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乡镇班子成员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纪委“三转”是否到位的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四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压力层层传导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陈蕾蕾)
融安县:梳理存在问题 选准突破口切入点
3月12日,融安县纪委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判断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推进工作落实。认清党章、宪法赋予纪委、监察委的权威地位和重要职责,找准职责定位,大胆履行职责。二是认真对照补齐短板。仔细对照检查,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的方式和路径,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三是主动担当落实责任。紧紧围绕座谈会上提出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重点村屯、基础设施、资金五个重点,深入了解,直面问题,主动出击,勇于担当。四是严字当头敢于碰硬。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的思想,坚持铁面无私,严格执纪、严格监督、严格问责;同时加强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成为遵纪守法标杆。五是完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每月通报、每月督办、加强协作、约谈提醒、自查抽查等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明确纪委专责职责落实不力的同样要问责,以倒逼促成效。(覃炯全 )
鱼峰区: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月17日,鱼峰区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调研督导讲话精神,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措施、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强化责任。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工作部署针对性不强、案件查办仍存在突出问题、合力机制尚不健全、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专项治理”还不“专”等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要重点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夺取等行为;二要推行社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四要把惩治基层“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 (丘继铭)
柳北区:加强包户蹲点督导 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3月15日下午,柳北区纪委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以“两个强化”“两个加强”的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区纪委监委班子进驻扶贫村进行“蹲点式”纪律监督机制,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包户纪检班子人员贴紧贫困户建档立卡、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实施、脱贫摘帽等重点环节“一竿子”到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蹲点督导。加大对片区内扶贫对象经常性走访,跟进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和指导,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和失职失责问责典型案例,通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传递刹风肃纪正能量,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谭雪琼)
柳南区:“五个一”措施 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精准落地
3月15日,柳南区委、区纪委监委分别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署会和专题会,传达学习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要自觉对标中央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提出的“三个对照”要求深化思想认识,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紧围绕“查处一批、问责一批和通报曝光一批”目标,采取“五个一”推进办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即: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区本级、区直部门、镇(街道)要在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重点村屯、基础设施、资金五个重点,制定一份专项治理任务清单。构建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人员”的工作格局,配齐一套工作人员,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一支监督检查队伍,明确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全区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本镇本街道本系统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一批工作机制,在工作推动方面,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 齐抓共管七项制度,完善“月报告、季度一分析(联席会)、半年一例会”的协作联动机制;在信访线索处置方面,执行“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上报办理进展情况”的工作要求;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实行“受理-移送-督办-销账”的线索管理方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用案件来说话、用问责来说事、用通报来震慑,改变转换工作作风,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精准落地”。(曾邱芳)
鹿寨县:四套“组合拳” 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后,鹿寨县纪委监委以实际行动践行徐令义副书记的指示精神,聚焦民生热点,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谋划,多措并举,整齐发力,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铁的纪律保障。
合力助反腐。充分发挥鹿寨县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职能作用,通过召开季度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强化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协作配合,整合办案资源,凝聚办案力量,构建统一反腐战线,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
严惩强震慑。紧紧围绕扶贫领域,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缺失、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中的违纪和贪腐问题。1-3月,共接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5件,开展线索排查12件,初核13件,立案5件,结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
预防促廉洁。调动全县纪检组、派驻机构力量在全县9个乡镇118个行政村(社区)、1056个自然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巡回展,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作为典型教材,通过案例展览、发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单页和印有廉洁标语的围裙、购物袋等方式,将涉及扶贫领域的法纪知识在乡间传播开来,扩大举报方式的知晓度。
专项治黑恶。通过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建立协调办案机制,及时排斥办案干扰和阻力,从严执纪审查,强化通报曝光,严把政策界限,制定下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召开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组建6个巡察组对12家单位开展巡察。(吕柔柔)
柳江区:“4+2”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月17日,柳江区召开区四家班子(扩大)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周彬向与会的区四家班子领导、12个镇党委书记及23个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传达学习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本镇、本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中纪委徐令义副书记和自治区纪委秦斌副书记的讲话精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党委主体、纪委监督、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区委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作用,领导指导好全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二是强化宣传曝光。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在全区掀起宣传热潮,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一律点名道姓曝光。三是强化调研督查。落实区四家班子联系督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蹲点督导贫困村制度,主动下访,入户核查,面对面受理群众投诉,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强化巡察和案件查办。持续深化专项巡察,实现对各镇巡察全覆盖,把巡察触角延伸到村一级组织,围绕专项治理重点问题,强化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工作,严查快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五是拓宽信访渠道。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一键举报”功能,拓宽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六是落实“六项制度”。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例会、月报、线索排查、直查直办、跟踪督办、宣传曝光等六项制度,推动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廖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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