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从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发展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
柳城县:柳城县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写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助推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对25个“零线索”和7个“零立案”的单位、机构进行通报约谈,督促其积极履职。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工作大会上通报批评,对进度严重滞后的、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深化专项治理“7+1”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和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源头清”“过程明”“结果实”。1—4月,全县共排查扶贫问题线索17件,立案7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调整或处理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
鹿寨县:鹿寨县纪委监委召开2019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体约谈会,要求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组落实好县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形成合力机制,树牢“四个意识”,自觉以上级党委和县委的要求为标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主动担负起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正视巡视反馈问题,认真自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差距不足,主动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让广大群众能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开创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
三江县:三江县纪委监委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综合监督模式,成立5个监督工作协作组,紧盯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是否围绕中央巡视组对我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来开展,同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不落环节、会议程序符合要求。特别对在2018年度受到立案结案的、诫勉函询的16名领导干部,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加辣”剖析,做到“真刀真枪、刺刀见红”,把严和实贯穿专题民主生活会始终,确保落实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采取“责任再压实、监督再精准、制度再强化”的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扶贫项目建设、查阅资料台账、财务凭证和走村入户等形式了解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向单位反馈,强化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对市城管执法局党组落实扶贫责任存在问题及扶贫项目建设存在的较大廉洁风险问题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在扶智扶志、细化量化帮扶措施、狠抓督导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强化派驻监督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为强化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民宗委成立检查督导工作组,分赴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柳北区、柳江区,开展了2019年第一季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的规定,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实施的监管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下一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各单位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明确时间,压实责任,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决整改“零”移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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