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志和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金佳琪/摄)
8月25日上午,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柳州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柳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志和代表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必然要求,也是监委依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柳州市监委把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靠前部署,稳慎推进,为确保工作质量做好充分准备。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报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柳州市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下,牢牢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任务。柳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助推、代表履职引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汇聚强大动力。柳州市监委立足监督职责,通过突出专班专抓,强化上下联动,推动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突出系统治理,强化协同共管,形成脱贫攻坚监督合力;突出标本兼治,强化一体推进,释放惩治腐败综合效能;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严管厚爱,强化教育鼓劲,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把监察监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363条,给予政务处分324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8人,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其中,严肃查处了融水县原政协主席潘文辉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效震慑。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报告提出,下一步,柳州市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乡村振兴有关要求落地落实;着力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振兴监察监督能力水平,推动专项监督扎实深入有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柳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