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线上读原文”+“线下论体会”的方式学习《条例》,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条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能力素质,努力成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
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柳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梁东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精准把握《条例》对纪委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持续树牢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新实践中作出积极贡献。
《条例》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的主要任务,明确要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的监督。对此,柳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苏祖生表示:“柳城县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聚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试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为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带上‘紧箍咒’,为插手干预立起‘挡箭牌’。”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工作,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原则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融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大勋表示,融水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脱贫不脱监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防产业扶贫中作风不实、优亲厚友等问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条例》指出,要加强基层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鹿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韦廷武表示,“我们将坚决落实《条例》要求,依托农村基层‘廉情驿站’建设,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微权力e廉线’信息化监督平台公示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覆盖面,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条例》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柳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家星表示,将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培育传承良好家风,通过“晒、讲、创”打造“区镇村屯”联动纵深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格局,以“好家风”涵养好民风、促进好社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条例》从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约束等方面,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柳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陆蕾蕾认为,我们要本着“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原则,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条例》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基本规范,规范了派驻机构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派驻机构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在肩。”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黎家平表示,将严格落实《条例》具体要求,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紧扣大局方向、紧盯民生问题,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执纪问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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