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在刘志和的监誓下,欧俊锋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1月21日上午,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在委机关举行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志和出席活动并宣读任职决定。
1月1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欧俊锋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并颁发任命书。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柳州市监察委员会举行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仪式开始后,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刘志和宣读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欧俊锋的任职决定。在刘志和的监誓下,欧俊锋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柳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吴永辉主持宣誓仪式,柳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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