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柳城县委批准,柳城县纪委监委对柳城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丘岳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丘岳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知法犯法、执法破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靠案吃案,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丘岳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丘岳柳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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