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三江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路发展中心原主任樊李鹏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樊李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权力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财物。
樊李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三江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樊李鹏取消相应退休待遇处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