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城县纪委监委对柳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民警陈兰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兰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兰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兰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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