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坚持系统施治,创新监督形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搭建议事平台,实现监督力量整合。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工作平台,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破除各类监督之间的行业和技术壁垒。强化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委员、村巡察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和考核激励约束,有效激发基层监督活力。
插上科技“翅膀”,探索基层智慧监督。充分运用科技力量,打造“阳光问廉”“码上监督”等智慧工作平台,强化村务公开,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等信息资源,通过数据碰撞、智能研判,精准锁定疑点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完善制度体系,精准有效实施监督。建立廉情“直通车”机制,通过开展信访接待、蹲点调研等工作,广泛听取收集群众意见,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着力点,落实落细惠民政策,让群众愿意参与监督。持续推进上下联动监督机制,形成村乡县逐级提交问题、县乡村联动查办问题的监督运行体系,形成“发现、整改、检视、完善”的监督治理闭环。(作者系融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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