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壮美广西柳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
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报告
(2021年8月30日)
刘志和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柳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积极作为,“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不断夯实
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检查,协助市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不健康,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104件,处分96人,严肃查处了市环卫处原主任苏庆等一批违反政治纪律案件。
突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赵乐际同志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六稳”“六保”、做好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市委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政治监督检查4470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1575个,主动约谈提醒2875人次。
(二)在纠治“四风”上积极作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和“大数据+监督”等方式,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党员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严查“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私车公养等问题。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7件,处理109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50批383人次,严肃查处了柳南区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国宏等一批典型案件。
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五年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526件,处理614人,涉及处级干部18人,严肃查处了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一批典型问题。
持之以恒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86项。常态化开展纪法宣传和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深入开展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价值观、政绩观。推动出台持续为基层减负若干工作措施,全市下发文件、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逐年缩减,取消市本级“一票否决”事项5项、签订责任状事项39项。
(三)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积极作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专项治理“7+1”工作机制,深化“抓系统、系统抓”,一体推进“四项整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开展“秋风行动”“百日攻坚行动”“决战行动”,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4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3人,严肃查处了融水县政协原主席潘文辉等一批典型案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着重在三江县、融水县、融安县三个重点帮扶县开展特色监督。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伞网清除”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会战,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严肃查处了原柳江县公安局局长赵品初、谢其托,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局长韦海充当“保护伞”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政法系统专项监督治理,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干警99人,涉及处级干部7人,严肃查处了市第一看守所原所长王志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建章立制65项。
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4大类问题14个整治项目,制定措施203项,整治突出问题176个。着重开展师德师风、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分别查处教育、卫健系统违纪违法案件553件、302件。探索创建农村基层“廉情驿站”,打造“小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实现无“微”不治、“廉”结民心的效果。
(四)在强化政治巡察上积极作为,巡察利剑震慑遏制效应不断彰显
推进巡察全覆盖。制定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对市委管理的10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探索运用“专题巡”“交叉巡”“机动巡”等6种方式开展专项巡察,有效推动中心任务落实。本届党委累计开展11轮常规巡察、7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596个,移交问题线索350条,推动立案161件。指导县区实现对所管理的719个单位党组织及1223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16512个,移交线索1576条,推动立案423件。
推进整改和成果运用。实行“双反馈、双整改、双公开”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回头看”,推动未发现的问题再发现,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整改。强化整改培训、跟进监督、“三方联审”、“回访督导”四个环节工作落实,形成巡察整改监督闭环。五年来,全市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8.4%,督促建立健全制度1286项。建立一分析、一通报、一督办“三个一”工作机制,推动查处市工人医院检验科原主任戴盛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开展巡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连续三年举办巡察质量提升现场会、组织巡察业务培训班、开展巡察报告评议交流活动,推动市县巡察机构优化、质量提升和巡察干部履职能力提高。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36项制度,形成“基本制度”“实务操作”“协作配合”“队伍建设”四大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在市公安局、市妇幼保健院探索开展贯通融合“四项监督”试点工作,发现问题线索43条,推动立案17件。
(五)在推动“两个责任”一体履行上积极作为,监督治理效能不断增强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履行“两个责任”正负面清单,实行市直、县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本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创新开展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先后两次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五年来,全市共问责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576人,市直政府部门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现届内全覆盖。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出台《柳州市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试行)》等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在柳城县、融安县、柳江区开展乡镇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创新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工作,全市各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021人次,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对下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2.25万人次。建立健全片区监督统筹联动工作机制和“一会三单一报告”工作机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9个,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505件。
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275人次。探索开展党员干部谈话函询采信工作,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做好案件申诉复查,为干部容错免责、澄清正名,及时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六)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积极作为,推动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县区纪委、市本级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等制度,完善和执行“五个提名考察办法”,做好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等12项配套制度,不断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抓好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达到1+1>2的效果。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延伸,在全区率先开展乡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和人员,推动实现“六个转变”。推进市县(区)两级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审理规范年、案件提升年、铁案工程等活动,推动案件评查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案件质量。扎实推进信访举报示范点建设,深入打造“五民”工作特色品牌,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七)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积极作为,腐败治理效能不断提高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94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322件,立案8175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09人,结案75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27人,移送司法机关189人,挽回经济损失23997万元。追回在逃人员14人,追回赃款1109.77万元。严肃查处了市科技局原局长田雯、市体育局原局长何贵文、市金融集团原董事长李耀清、融安县委原副书记郭建鹏、鹿寨县原常务副县长陈波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出台《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深入落实“六个一”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结合国土资源系列案、市体育局“塌方式”腐败案、“4·26”涉黑涉恶专案等重大案件,着重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年来,全市共剖析典型案件997起,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568份,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360余次,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950项。
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深入开展“清风柳州·廉洁颂”“清风廉语送亲人”等系列专题宣传宣讲宣教活动,联动打造“市—县—乡—村—屯”五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精心打造《每周一案》精品栏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守好纪律底线。五年来,共编印系列典型案例集1万册,组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36部,开展警示教育3398场(次),刊登剖析和反思文章100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447起。
(八)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上积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强化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创建“四强四带”模范机关,开展优秀纪检干部、岗位能手等系列评优评先活动,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创先争优。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有6个单位和8名党员获得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1个单位和343名党员获得市级荣誉称号。
强化干部培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监督执纪执法一线选拔干部,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和配备视野,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通过“班子成员上讲台”“室主任大讲堂”“主业微课堂”等形式,举办业务培训522期,培训干部19393人次。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精准监督能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长效化实践锻炼机制,“以案代训、以干代训”干部545名,挂职锻炼干部20名,选派567名干部参加各级各类调训。
强化内部监督。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报备制度,开展干部大谈心大走访活动,深入排查岗位风险点,加强对纪检监察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五年来,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8件,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清醒看到,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理论武装还不够;有的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够,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过去的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归其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领导有力;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在此,我代表中共柳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级党组织、各位党代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必须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点举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落脚点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必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促进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履职,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公为民。
(五)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强化系统观念,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全面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争取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六)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必须做到自身过硬。要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着力提高斗争能力。要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接受监督,锻造反腐铁军。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柳州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我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保障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强化政治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
强化服务保障。紧盯持续推进“三大建设”,加快构建“八大体系”,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等重点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着重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突出深化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进“三不”一体化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加强科技对反腐的支撑,综合提升反腐效能。
持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减权力寻租空间。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深化“六个一”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组织写好“四书”,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靶向施治。
持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深入打造《每周一案》品牌栏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教育效果。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将廉洁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
(三)突出治“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纠治“四风”树新风“六项行动”,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全过程,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聚焦老问题、紧盯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防止隐形变异、防止疲劳厌战。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聚焦表态好执行差、重形式轻实效、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精准有效整治,坚决查处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
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深入开展“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不断营造学廉倡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
(四)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完善“7+1”工作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紧盯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运转,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侵吞公共资产的腐败等问题,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帮扶、社保养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治漠视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持续惩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探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监督执纪机制,协同推进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工作。持续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监督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
(五)突出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深入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落实“四个坚持”,做到“三个心中有数”,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科学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以市县联动方式有序推进常规巡察、精准开展专项巡察,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深化巡察协作机制有效运用,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不断凝聚监督合力。
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落实整改“四个融入”要求,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改进巡察整改流程,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促进、评估、督查机制,建立巡察整改监督问责机制,督促建立整改落实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深入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机制的有关意见,分批次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全覆盖。统筹推进巡察信息化建设,加强巡察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完善巡察机构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巡察制度体系。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巡察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突出贯通融合各类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专责监督的推动作用,协助建立“四责协同”机制,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
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健全“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一把手”问题线索直报机制,建立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机制,深化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工作,推动市直、县直党组织书记向本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届内全覆盖,持续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持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化“一会三单一报告”机制,不断贯通融合“四项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统筹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七)突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展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有效性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推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进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完善派驻机构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加强对县区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探索进一步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着力增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效。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出台的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市本级相关制度规定,以制度建设固化改革成果。对制度执行开展“回头看”,确保法规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坚持做好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机制和工作流程。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大力推进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基础业务应用平台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八)突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建设,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自律,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加强干部培养选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引进专业化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政治教育,锤炼敢于善于斗争政治品格,弘扬实事求是作风。深化全员培训,突出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
加强自我监督约束。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权在正确轨道上行使。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不懈奋斗!
注释:
1.“一桌餐”:在私人会所或由私人住宅、商业楼宇等改造成的特定场所,以围猎腐蚀党员干部、权钱交易和形成圈子文化为目的,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的违规吃请。
2.“7+1”:专项治理工作例会制度、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线索排查制度、直查直办制度、跟踪督办制度、宣传曝光制度、联动协同机制+专班专抓制度。
3.“一会三单一报告”: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任务单”“反馈单”“建议单”,形成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4.“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5.“六个转变”:在工作责任上,从责任不清向履行专责转变;在工作理念上,从“纪”“法”不分向纪在法前、纪法贯通转变;在工作对象上,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在工作重点上,从注重查办案件向加强日常监督转变;在工作标准上,从以查办大案论英雄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从大而化之向抓深抓实转变。
6.“五民”:利民、惠民、便民、暖民、亲民。
7.“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法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8.“四书”:忏悔书、告诫书、建议书、感受书。
9.“六项行动”:基层减负行动、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行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纠治行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行动、深化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行动、树新风扬正气行动。
10.“四个坚持”: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11.“三个心中有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
12.“四个融入”: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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